各位市直参保职工、市直参保居民、油田参保居民:
根据市医保中心门诊规定病种相关文件要求,我院于近期进行2019年上半年门诊规定病种申办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请您在规定时间携带医保卡、病历复印件、诊断证、身份证和1寸彩色照片1张,到门诊楼三楼鉴定。
鉴定时间:2019年3月11日至3月13日,过时不予办理。
请您谨遵上述要求,并相互转告。
咨询电话:63869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