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接诊医师开具“住院证”。
2、到住院处城乡居民窗口办理入院手续。
3、由科室主治医师进行身份核查,填写“身份核实表”。
4、意外伤害病人携带“村委证明”(内容要求:受伤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并注明自己造成,无第三责任人、无纠纷,加盖公章)、主管医师开具“诊断证明”,三日内到城乡居民一站式服务窗口登记备案。
5、患者科室治疗
6、科室开具“出院通知单”,患者或家属到住院处城乡居民窗口办理出院手续,并打印费用总清单
7、持相关手续到病案室复印病历并加盖公章。
8、患者或家属携带“出院发票”、“费用总清单”(住院处提供),“身份核实表”、“知情同意书”、“诊断证明”(主管医师开具),“病历复印件”(主管医师证明病案室提供);“保障卡、“患者身份证”、“领款人身份证”“户口薄”(患者提供)到城乡居民医保补偿报销窗口进行补偿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