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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农合住院患儿跨年报销住院费用细则
    • 来源:农合办  发布日期:2012-12-17  点击次数: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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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13年儿科住院姓名规定
      (1)201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婴幼儿,2013年住院时写孩子本人的姓名。
      (2)201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新生儿,2013年住院时写母亲的姓名加宝。
      二、跨年度住院结账细则
      (1)2012年未参合、2013年新参合的住院幼儿:2012年12月31日结账出院,2013年1月1日再办理入院手续,住院写幼儿本人的姓名,重新写病历。只报销2013年费用。
      (2)2012年随母亲名字加宝的婴儿,2013年婴儿本人参合:12月31日结账出院,元月1日再办理入院手续,名字写婴儿的名字,重新写病历。2012年住院费用随母亲报销,2013年按其本人住院费用报销。
      (3)2012年随母亲名字加宝的婴儿,2013年未参合婴儿:2012年12月31日结账出院,2013年1月1日重新办理入院,只报销2012年费用。
      (4)2012年参合,2013年未参合幼儿:2012年12月31日结账出院,只报销2012年的费用。
      (5)2012年参合、写幼儿本人姓名的患儿,2013年连续参合,可以不结账连续住院。      
                     农合办
                      201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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