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扎实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建设,教育全院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牢固坚守纪律底线和法律红线,做到知纪遵纪,明纪守纪,把纪律观念融入日常工作中去,院纪委特设《医院纪法每月学》栏目,收集一些医疗系统有关案例进行剖析,来普及全院纪法教育。本期主题为:医生可以直播带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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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医务人员在社交平台成为网络红人,有的还通过直播带货等彩式变现流量。相较其他博主,拥有医生认证“光环”足以让很多消费者信任。但参差不齐的带货产品质量,以及隐藏的法律风险,也让医生带货这一新兴现象饱受争议
【纪法依据】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一条 广告代言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二)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在保健食品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 医疗广告中禁止出现下列内容:(五)利用患者或者其它医学权威机构、人员和医生的名义、形象或者使用其推荐语进行宣传的;(八)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不宜进行广告宣传的诊疗方法。
【解读】
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禁止医师以自然人身份从事网络直播行业、推销商品,但利用医生身份带货则属于违规行为。国家卫健委等九部门明确提出要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身份之便直播带货。(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3-2026年度)》也指出,严查医生利用职业身份参与医药广告制作与发布,参与直播带货等变相发布医疗广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