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急救电话:

    0377-63869999

  • 服务热线:

    0377-63869888

  • 首页
  • 医院概况
    医院简介 领导团队 医院荣誉 医院文化 医疗设备 联系我们
  • 新闻中心
    新闻动态 医院公告 文卫专栏
  • 党建工作
    纪法教育 理论学习 行风建设
  • 院区介绍
    七一院区 独山院区 新华院区
  • 名医专家
    名老中医专家 内科专家 外科专家 妇儿专家 针推康复专家
  • 健康科普
  • 教学科研
    科研 教学
<  
  >
    • 教学科研
    科研 教学
    快速导航菜单
  • 当前位置: 首页> 教学科研> 教学
    • 南阳市中医院外来进修管理规定
    • 来源:南阳市中医院  发布日期:2025-04-23  点击次数:148
    • 为进一步加强外来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培训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外来进修医师管理制度,经研究决定,现对医院外来进修医师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进修医师基本条件

      (一)学历要求:进修医师必须具备国家全日制医疗卫生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资质条件:

      1.具有助理医师资格证,同时有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同时有1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三)进修时间:中医、临床专业进修时间原则上至少为半年,医技类专业进修时间至少3个月;原则上不接受短期进修。

      二、申请程序

      (一)进修人员可在南阳市中医院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附件1, 并将其电子版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助理)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书电子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nyszyykjk@163.com 。

      (二)所有符合条件的进修人员需按照以上程序办理,不接受私自到访者。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安排和接收进修人员。

      三、进修人员报到需携带的材料及物品

      (一)小二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

      (二)《南阳市中医院进修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三)单位选派需单位行政介绍信;

      (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助理)资格证、医师(助理)执业证及职称证复印件各一份(执业地点需与选派单位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请将进修申请材料务必按照《进修申请表》《进修人员纪律承诺书》、附件目录、附件(单位行政介绍信、身份证、毕业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及职称证复印件)的顺序一并左侧装订成册。

      (六)工作服(无原单位名称字样)以及其他自备的常用诊疗物品。

      进修人员请按规定时间持以上材料,来我院教学办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准时报到的,须提前与我院教学办联系。

      四、进修费用

      我院医联体单位公派人员免进修费,其余来我院进修人员均需缴纳进修费(200元/月/人)。进修费需一次性交齐,中途退学的,进修费不予退还。

      五、住宿

      我院不提供住宿,进修人员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六、进修医师管理

      (一)进修医师在进修期间接受科教科管理。

      (二)进修期间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随意缩短或延长学习时间。如确因原单位工作需要,需提前结束进修的,必须由原单位行政机关开具“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经科教科批准后方可提前结束进修,提前结束进修不予发放结业证书。

      (三)进修医师处方权必须在进修期满3个月,独立完成10份住院病历后提出申请,经培训科室科主任审查签字,由医务科审批备案后,方可获得处方权。在手术科室进修人员不得单独进行手术操作,但可作为助手参与手术操作。进修期间如出现医疗差错、医疗事故,将取消处方权,情节严重者取消其进修资格。

      (四)进修人员在我院进修期间要统一着装,佩戴胸卡上岗。工作时间衣帽整洁,认真执行医院各项技术操作规程,以及查房、病历书写、处方等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医疗质量。

      (五)进修人员要积极参加医院及科室举办的业务学习和相关活动,对工作认真负责,树立良好的医疗职业道德。

      (六)进修期间无寒暑假和探亲假,但可享受法定假期。如请病假需提供三级医院的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和由主治医师及以上医师出具的诊断证明。培训科室有1天假期审批权限,但需带教老师签字同意,经科主任批准后方可休假;如休1天以上,需报科教科批准(履行请销假手续销假)。如休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事假累计超过半个月的,不予发放结业证书。如有违纪,退回原单位。

      (七)进修人员不得私自使用医疗器械,若造成设备损坏、遗失的,需照价赔偿。

      (八)进修结束时,需填写《进修人员鉴定表》,经带教医师和科主任鉴定签字后,按时到科教科办理离院手续。超期进修人员,在补交相应的进修费后,才能办理离院手续。

      七、结业情况

      进修临床科室半年以上,医技科室3个月以上,考核合格后,发放结业证书。进修医师出现以下情况者,不予结业。

      (一)病假累计超过1个月,事假累计超过半个月的。

      (二)无故旷工超过5天的。

      (三)不接受科室主任或上级医师指导和安排,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的。

      (四)进修期间发生严重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的。

      本规定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南阳市中医院进修申请表》

      附件2:《南阳市中医院人员组织纪律承诺书》

      附件3:《南阳市中医院进修鉴定表》

      南阳市中医院科教科

      2025年1月3日

       

  • 友情链接:
    · 南阳市中医药管理局
    · 南阳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
    ·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官方订阅号
  • 官方抖音
  • 官方今日头条
  • 官方公众号
  • 咨询电话:0377-63869888
  • 急救电话:0377-63869999
  • 地址:南阳市七一路939号
  • 豫ICF备17044467号Copyright.HangYangzyy.All Rights Reserved 南阳市中医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