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日下午,为依法实施《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推进《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医院内形成学习宣传条例、贯彻落实条例的良好氛围,引导医护人员提高文明意识,自觉践行文明行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南阳市中医院召开学习宣传贯彻《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动员部署会议并组织第一次集中学习。
会上学习了《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内容,并下发了南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南阳市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践行文明条例 争做文明市民》倡议书。
党委委员副院长马朝军同志指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切实发挥《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引导规范和保障作用,促进全院干部职工知、信、行有机统一,是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的重要一环。
随后党委书记赵青春要求,各科室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系统思维;学懂弄通《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精神,制定学习宣传《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及相关工作落实方案,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日常工作、生活,促进“说”与“做”的统一。把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文明科室、文明家庭、先进个人评比活动;开展共建共享活动,走进帮扶社区、农村,对广大居民、村民进行《条例》的学习宣传,协助开展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会议结束后,南阳市中医院将按照活动计划,进一步进行条例的贯彻落实,大力倡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教育引导身边群众遵守《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